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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么是职业病危害因素? 一句话的定义:能导致职业病危害的因素。这是绝大多数包括我们的专家的理解。 职业病?就是《职业病分类和目录》中的疾病。这个目录中只有10大类132种。 还有一个《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》,这个目录中有52种粉尘、375种化学因素、15种物理因素、8种放射性因素、6种生物因素,以及3种其他因素(含人机工效学因素)。 绝大多数同行和专家朋友的理解大多局限于此。 其实,上面两个目录都有开放性条款,凡是能引起健康损害的,凡是能证实健康损害与因素存在明确的因果关系的,都是职业病危害因素。 随着时间的推移,职业病危害因素很可能会重新回到2002年之前的职业性有害因素,事实上,《职业卫生名词术语》等标准中就使用职业性有害因素。 如何识别? 从工厂通过的MSDS或SDS中找,但目前很多这样的资料都是复印件,很多都是不真实的。 从所使用的设备和工艺、化学反应、环境、原辅料去找。设备会产生物理因素比如噪声、激光、红外线、高低频等,也会泄漏。化学反应会产生中间产物,会产生热能。所有的化学物质都应该被识别成职业性有害因素, 然后,结合使用量、进入人体或损伤人体的可能性,判定有没有可能导致健康损害,也就是常说的职业危害可能性。决定是否安排职业健康检查、是否需要工程防护、是否需要个人防护、是否需要替代等。GBZ 2.1-2019中有一个表5,对这方面有一个比较详细的分类。 有两个方法要掌握,一是无机矿物粉尘,记得要做游离二氧化硅含量检测,如果大于10%就是矽尘;二是有机溶剂,记得要做挥发性组分分析。 总结为12个字就是:全面识别,全面分析,重点检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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